[转载]NGO:在官方色彩中寻找出路
Posted: October 8th, 2006, 1:40 am
因自己的工作背景和兴趣方向,一直对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sation)比较关注。然而国内和国外在很多方面是极大不同的,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运营发展上也给人以同样的感觉。在国庆期间与同为OOPS义工的林孟芬博士谈及最近在美国犹他州举行的Open Education Conference话题时偶尔转到了这个问题上,她转发给我一份文章,以下为邮件转载。
http://www.singtaonet.com/weekly/weekly0612/weekly0612_4/t20060928_345616.html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中文译作“非政府组织”,还有一些类似的表示方式,在广义层面上常常相互通用,这包括∶“慈善组织”、“志愿组织”、“民间团体”、“公民社会”、“第三部门”等。
中国NGO的数量在近几年来不断的增长,而且有一些官员也开始呼吁充分重视和发挥NGO的作用。中国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出席第十六届世界爱滋病大会时说,“中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对防治爱滋病,我想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可能更大。”
当局已经意识到,在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很多问题,并非靠仅政府的力量就可以解决。然而,中国的NGO并没有获得象发达国家那样的发展。
中国的NGO是从1990年代开始兴起的,当时的NGO团体主要从事慈善、环保、教育、妇女、儿童等多方面的社会福利或者社会发展事业。随着中国逐渐融入全球市场,不但跨国公司,而且还有许多国际NGO也进入中国,开展相关的扶贫、环保、社会福利等事业。
但是,中国NGO的定义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西方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1980年代末,中国政府发动了志愿服务运动。这不但使得志愿者概念从一个西方的舶来名词成为都市的时尚概念,也造就了很多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成立的官办NGO,以及很多民间草根NGO组织。
不久,在1989年的社团重新登记中,大量民间自发的兴趣爱好组织被认定为不规范的社团组织而予以取缔,保留下来的地方性兴趣爱好组织都是挂靠在文联、体委下面的社团。
这样的背景,决定了中国的NGO从一开始,就带着浓厚的官方色彩。1992年以后,各类文体社团再次涌现,它们都自觉采取挂靠在全国性官办半官办社团下的形式而生存。
同时,政府对于官办NGO和草根NGO,也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对前者是给予扶持,并适当放权,对另一个则心存猜疑。这种猜疑缘于一种不安全感,NGO的捐助者可能来自国外,可能接受来自国外总部的指令,可能持有与政府不同的态度,自然,当局无法释然。
具有国际视野的NGO专家nickyoung也认为,“如果我是中国领导人,我也不会允许中国的NGO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因为风险特别大,会导致出现一些不能控制的问题。”在中国,任何民间组织若要发挥较大的影响,必须与中共和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官方的态度造就了这样的局面∶在现今的中国,除了国际NGO外,多数有重要社会影响的NGO最初都由政府创立,尽管它们最后从组织上脱离了创办者,但两者之间依然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例如,“希望工程”依赖共青团系统的全国性组织网络来开展工作,中华慈善总会借民政部来建立信誉,各地的消费者协会则借政府工商部门来建立信誉,离开这些行政资源,它们很难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实际上依旧保有对一些NGO的一定的控制权,如中国红十字会和各级商会都设立党组织,其领导人由中共各级组织任命,人员级别与待遇比照政府公务员,并可在组织、政府和党的机关之间流动。虽然也有与官方联系较松散的NGO,但是,总的局面让许多西方学者不认为中国存在NGO。
还有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景象就是,即使是草根NGO也普遍很欢迎具有官方背景的人士进入组织领导层,他们认为一个社团的状况通常取决于参与其中的官方人士的份量。官员拥有的权力和资源将有利于组织工作的开展。
另外,中国的NGO对体制资源的依附,也决定了它们并不代表某些独立的社会群体而与政府对立,而且还渴望得到当局的肯定。
典型的是,“希望工程”揭露大量失学现象和有关儿童的悲惨处境之目的不在于公开检讨政府工作的失误,而是借以宣传党政领导人对这项工程的关心,以及工程本身对国家各种正面的政治价值。结果,人们普遍接受的是其正面的政治意义,而它也从党政部门获得了充分的政治合法性。
政府通过授权等多种方式承认民间团体的合法性,同时也拥有了对NGO的控制权,相互承认和相互连接。在此种状况下,中国的草根非政府组织长期以来影响力小,活动范围也受到很大的局限。
但现实是,相对公正,没有私利的NGO,对于迫切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意义越来越大,NGO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经验是对政府功能的一个直接补充。中国需要NGO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教育、医疗、爱滋病等等问题上。而这也是政府心存猜疑,却仍然默许一些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因。
一位前副总理说,“社会团体的作用是集中资本,满足政府不能满足的社会需要。我们支持它们。中国如此之大,国家不可能顾及到所有的方面。”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也已经开始有猜疑变为有限合作。问题是,艳羡着西方NGO的中国NGO,还没有找到一个最佳的生存环境。如何获得政府的信任,如何展开合作,以哪些渠道合作,这些都是中国NGO有待解决的问题。
此前,有媒体问中国着名的环保NGO领导人廖晓义,“你会否象一些海外的组织那样采取激进的方式来批评和要求政府解决环境问题和其他相干问题”时,廖回答说,“我不赞赏激进的方式。我致力于环保,不想把它用作政治目的。这是我的方式,也是我的原则。”
无论是中国NGO还是国际NGO,或许可以从廖晓义的态度中找到和政府沟通的窍门。